各街道人社中心,局各科室、中心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“转型升级、特色发展”的总体要求,深入开展京口区“1+6”活动,围绕争当“创新创业标兵”活动,充分发挥区人社部门工作优势,创新帮扶创业服务方式,打造结对帮扶创业服务品牌,决定在区人社系统开展创业帮扶“3+1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实施创业帮扶“3+1”活动,即由区人社部门1名党员干部、街道或社区(村)基层平台1名工作人员、1名创业成功者,共同协议结对帮扶1名有创办企业愿望的人员,通过“送政策、送培训、送资金、送项目、送场地、送服务”等“六送”帮扶措施,2015年结对帮扶35名有创办企业愿望的人员,直至创业成功,不成功不脱钩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落实创业政策。根据创业者的自身需求,对符合税费减免政策的经济实体,及时帮助落实税收减免、收费减免、创业奖励、创业贷款、创业场地以及社会保险、权益保障等优惠政策。
(二)开展创业培训。根据创业需要和各类创业人员的不同需求,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和农村远程教育网络,引导帮助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、管理知识培训等有针对性、实用性的各类培训,帮助他们增强创业能力。
(三)协调融资难题。对存在资金困难的帮扶对象,凡符合扶持条件的,帮助申请城镇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以及农民创业担保贷款,解决创业资金困难问题。
(四)评估创业项目。重点帮助推荐周期短、投资少、风险小、见效快的创业项目,评估论证项目基础、发展前景、辐射带动作用等。
(五)协调创业场地。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,帮助协调就近入驻创业园区、创业基地,解决初始创业无场地的问题,争取各项优惠政策。
(六)提供创业服务。积极为帮扶对象提供相关行业、产业产销信息咨询服务,最大限度地减少创业盲目性,规避创业风险;帮助办理相关开办手续,做好帮扶人员在创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服务,提高创业成功率。
三、活动安排
1.准备实施阶段(4月)。依托街道、社区(村)创业服务平台作用,对辖区内有创办企业愿望的大学生、失业人员和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进行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,筛选推荐35名帮扶对象和15名成功创业者,进行创业帮扶“3+1”配对,签订《创业帮扶“3+1”活动协议书》。
2.创业帮扶阶段(5月-11月)。各帮扶责任主体主动及时与帮扶对象对接,摸清基本情况和创业需求,商议帮扶对策,制定帮扶计划,明确帮扶创业内容、帮扶时间和帮扶措施。帮助制定创业计划,最大能力在创业培训、创业项目、创业场地、创业贷款、创业政策、创业开办等方面提供有效帮扶。加强创业跟踪服务,每周与结对帮扶对象至少电话联系一次,每季至少走访一次,切实做到联系不断线、帮扶不脱节、服务不缺位。
3.总结评估阶段(12月)。对全局开展创业帮扶“3+1”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,对于帮扶效果不明显的对子,根据不同情况,或提出整改意见,或适时调整对象,或停止结对帮扶。
四、保障措施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创业帮扶“3+1”活动以局领导和各中心、科室(单位)主要负责人为所分管或负责部门的第一责任人,参与结对帮扶人员为责任主体。各中心、科室(单位)要认真制订工作计划,督促本部门帮扶人员履行帮扶协议,落实帮扶措施,切实帮助挂钩对象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。
2.加强督促检查。建立“每周督查、季度交流、半年小结、年终考核”的工作推进机制。每月25日前由局办公室牵头督查进度情况。每季度由分管局领导召集召开帮扶工作分析汇报会,交流工作经验,分析存在问题,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,确保帮扶活动深入持久。年底结合综合考评,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。
3.加强宣传总结。年底组织开展帮扶工作总结,对实施帮扶的成功创业者,推荐评选京口区全民争当“创新创业标兵”先进。各参与部门和相关人员,要及时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,善于挖掘帮扶创业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事迹,扩大宣传,提升影响,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。